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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 中国体育彩票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地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5-11-25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

中国体育彩票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地方案的

批?

吕政函〔2025〕61号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中国体育彩票批复HZ-14-01、NS-08-01-A和XC-49-B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地方案的请示》(吕自然资发〔2025〕278号)收悉。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HZ-14-01、NS-08-01-A、XC-49-B号三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供地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HZ-14-01号地块

(一)宗地情况

HZ-14-01宗地位于市火车站综合组团,东至规划新安大道、南至规划支路六、西至规划站前二路、北至规划站前三路,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4〕599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40796平方米。

(二)宗地成本费用

1.土地补偿费:672.2956万元;

2.附着物补偿费:2371.6853万元;

3.土地勘测定界费:2.7929万元;

4.土壤勘探费:19.46万元;

5.考古勘探和发掘费:36.7164万元

6.土地评估费:5.5035万元;

该宗地成本费用共计3108.4537万元。

(三)宗地规划条件

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建筑规模为地上≤97910平方米,容积率≤2.4,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60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标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照总建筑面积3‰至5‰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不足百户的按百户标准进行配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范围与建筑控制线一致,建筑面积≤66950平方米,使用功能以停车设施为主,层数为地下二层,建筑高度≤10米,同时兼顾人民防空的功能要求。鼓励地下空间进一步开发利用;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条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鼓励新建住宅实行住宅全装修;按地上住宅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5%的公租房(或按相关规定货币折算)。

(四)出让年限及出让价款

该宗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评估价19725.5512万元,起始价19800万元,增价幅度4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200万元。

二、NS-08-01-A号地块

(一)宗地情况

NS-08-01号宗地位于市新区南部生活组团,东、南、北至规划纬二十七路,西至规划东属巴路,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3〕504号、晋政地字〔2020〕195号、晋政地字〔2025〕74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71101.4平方米,其中,NS-08-01-A号宗地占地面积44486.77平方米。

(二)宗地成本费用

1.土地补偿费:934.2222万元;

2.附着物补偿费:300.7429万元;

3.社保:235.9762万元;

4.耕地开垦费:441.9221万元;

5.新增费:101.8351万元;

6.土地勘测定界费:3.0456万元;

7.耕地占用税:53.0391万元;

8.土壤污染费:19.6127万元;

9.土地评估费:5.1773万元;

10.考古勘探和发掘费:40.0381万元;

该宗地成本费用共计2135.6113万元。

(三)宗地规划条件

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建筑规模为地上≤106768.25平方米,容积率≤2.4,绿地率≥3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标准建设;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照总建筑面积3‰至5‰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配建,不足百户的按百户标准进行配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范围与建筑控制线一致,建筑面积≤129680平方米,使用功能以停车设施为主,层数为地下二层,建筑高度≤10米,同时兼顾人民防空的功能要求。鼓励地下空间进一步开发利用;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条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中建筑单体装配化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比重)不低于40%;按地上住宅建筑面积配建不低于1.5%的公租房(或按相关规定货币折算);鼓励新建住宅实行住宅全装修。

(四)出让年限及出让起始价

该宗土地使用年限住宅70年,评估价格为14288.23万元,起始价14300万元,增价幅度300万元,保证金15000万元。

三、XC-49-B号地块

(一)宗地情况

XC-49-B号宗地为吕梁市离石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的商业部分,位于吕梁新区规划新安大道与规划二十三路交叉西南角,经省人民政府(晋政地字〔2011〕100号、晋政地字〔2011〕507号、晋政地字〔2012〕535号、晋政地字〔2013〕503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宗地面积8339.07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20%分摊计算)。

(二)宗地成本费用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189.12866万元;

2.附着物补偿费:168.17358万元;

3.社保费:15.8197万元;

4.耕地开垦费:24.85484万元;

5.新增费:10.29832万元;

6.土地勘测定界费:0.5709 万元;

7.土地评估费:2.6453万元;

该宗地成本费用总计411.4913万元。

(三)宗地规划条件

XC-49-B号宗地(商业部分)与XC-49-A号宗地(住宅部分)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吕规设字〔2015〕8号)执行,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0%),建筑规模为地上≤145940.22平方米(商业部分≤29188.04平方米),容积率≤3.5,绿地率≥30%(不包括道路绿地),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空调外挂必须隐蔽设计;按建筑面积配建5%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出让年限及出让价款

该宗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评估价2761万元,起始价2800万元,增价幅度60万元,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

四、出让方式及实施单位

三宗地均以无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五、出让公告方式

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挂牌出让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为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时间为10日,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

六、其他要求

土地竞得人均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吕梁新城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按承诺做好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相关工作。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829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