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8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贯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五)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服务政策。
(八)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中医药振兴工作。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稳定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拟订并实施县级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干部选派相关工作。
3、承担卫生健康战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4、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5、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组织推进法治建设,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1、医政医管。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中西医结合政策。指导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文化继承发展。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健康教育。负责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协调组织推进全县健康扶贫工作。
3、基层卫生。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供应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4、妇幼保健与科技教育。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儿童卫生、生殖健康工作,推动生育全程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5、人口与家庭发展。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规定落实。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
1、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接种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和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2、卫生监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组织协调的具体工作。
3、职业健康。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卫健委拟订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卫生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预案演练。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领导职务及分工
卫健局党组书记:任勤林
1、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卫健局党组全面工作。
2、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3、组织研究制定拟订全县卫健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组织研究讨论全县卫健业务工作发展战略及重大事项;组织研究讨论全县卫健重大改革事项和重大项目安排。
4、组织研究讨论卫健工作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
5、组织研究讨论落实卫健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
6、组织落实《中国体育彩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加强卫健局干部队伍建设。
7、组织落实卫健局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重大思想动态政治引导。
8、组织落实卫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组织研究讨论对卫健局的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等问题整改;落实卫健局党员干部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
9、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卫健局局长:张联国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
1、主持卫健局的行政工作,负责全局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3、负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4、负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保障公众健康。
5、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维护医疗秩序。
7、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效率。
8、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疾控局局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强
负责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全面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
分管:
1、疾控、卫生监督、职业健康、卫生应急、计划生育、计生协会、信息化、扶贫、爱国卫生、行政审批;
2、党务、纪检、政风行风建设、共青团、妇联、宣传、统战、责任制考核。
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
1、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事务中心;
2、县委系统、宣传系统、教育系统、农业系统。
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贵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工作。
分管:
1、医改、医政、医保、农卫、妇幼、公共卫生;
2、办公室、财务、人事职称、综合治理、信访、安全、工程项目、工会。
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
1、县医疗集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2、政府系统、政法系统、计划系统、财金系统、经贸系统。
办公地址:县政府一楼
办公室时间: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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